时间:2026-05-0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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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经开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
公示类型:批后公布
公布方式: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人: 原先生
联系电话:0355-6959159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许可信息: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山西万鑫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710吨噻吩系列及普拉格雷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位置: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石窟村
建设规模:19037.80平方米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利,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