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0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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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要求,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不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分类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经审核,我区郑海国、牛丽艳等48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享受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总计389745.23元。现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潞城区财政局反映。
潞城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355-6768865
潞城区财政局举报电话:0355-6771919
附件:潞
城区拟发放2025年1-12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基本情况表.xlsx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