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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5137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4〕18号 | 发文时间:2024-10-29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0-29 |
图文解读:《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反馈省直有关部门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建议的通知》和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对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潞华街道办事处、店上镇人民政府承接29项,微子镇人民政府、史回镇人民政府、成家川街道办事处、翟店街道办事处承接28项,辛安泉镇人民政府、黄牛蹄乡人民政府承接27项,取消下放事项仍由原主管部门依法行使。
现将《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区直相关单位调整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最新清单,明确执法边界,严格依职权开展好执法工作,本文件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附件:1.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权清单.docx
2.长治市潞城区2024年区直相关单位调整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doc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