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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01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11-08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养犬管理专项整治 |
标题:解读:《长治市潞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9-11-08 |
原文链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推进全区文明城市建设,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长治市潞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模式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养犬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依法、文明、清洁、规范”的养犬环境,提升我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整体水平。
三、整治时间及范围
《方案》规定的时间为:2019年11月至12月底为集中整治期,此后要强化常态化管理,持续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整治范围为:东至天脊社区,南至邯长铁路,西至207国道,北至北华街,涉及潞华街道滨河社区、婴城社区、学府社区、卢医社区、古南关社区、白鹤观社区、三官阁社区、瓦窑头社区、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南关社区、东南山社区、西南山社区和成家川街道天脊社区。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犬只登记管理
按照他《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和《禁养犬名录》规定,在重点整治区域开展养犬情况大摸排,对养犬人及犬只情况进行排查,详细登记,掌握情况。进一步明确养犬登记程序、养犬收费标准,以派出所为单位,制作犬牌及犬只准养证,确保重点区域内犬只应登尽登。
(二)严格防疫免疫工作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合理布设犬只免疫站(点),及时进行免疫和期满时二次免疫,对感染或疑似感染或者死亡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卫体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养犬管理登记过程中的免疫审核工作,开具免疫证明,做好犬只免疫年检。
(三)严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查处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不按规定束牵引带、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对流浪犬、无主犬进行抓捕收容。
(四)规范犬只经营管理
狠抓源头治理,对非法犬类交易场所和违法养殖场所予以取缔,严肃查处违规犬类交易行为,严把市场入口关,整合从事犬只销售、诊疗、寄养、美容等经营活动场所,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
(五)加快犬类收容所建设
加快犬类收容所的建设,结合实际,制定运行规程,规范管理,为推进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六)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规范养犬的宣传教育,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执法标准,严格检查督导。
六、解释机关
《长治市潞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