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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629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12-03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标题:解读《长治市潞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19-12-03 |
一、出台依据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安办发〔2019〕70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整治时间
2019年11月29日到2020年的2月29日,其中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要全面加强。
三、整治范围
分为三个层次,每个层次都要做到全覆盖:行业领域要全覆盖,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油气管网、消防、民爆等行业领域;企业要全覆盖,不论经营范围、产品类型、规模大小,只要是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都要全面整治,规上要检查,规下更要查;人员密集场所要全覆盖,不仅仅是学校、超市、商场,在特殊时段下、特殊活动中的人口聚集也要作为重点。
四、整治重点
分为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各行业领域统一整治内容: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防控体系建立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实施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情况;部门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开展情况。
二是分行业领域具体整治内容:为确保操作性,通过不完全列举的方式进行明确。具体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油气管网、消防、民爆、护林防火、地质灾害13个行业领域。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五是创新考核办法,六是及时总结上报。
六、解读机关
《长治市潞城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由起草单位长治市潞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