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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3633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10-31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
标题:解读:《长治市潞城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儿童 | 发布日期:2019-10-31 |
原文链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的问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9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三、行动落实
(一)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坚持护眼措施常态化,中小学校要对学校所有教师进行眼保健操全员培训,掌握必要的眼保健知识和规范动作;强化体育课教学和体育锻炼,体育与健康课程要上足上全,严禁挤占;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
(二)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减少学生家庭作业,鼓励教师分层次布置形式多样的家庭作业按年级高低不同限时限量布置作业;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三)改善学生用眼环境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防止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四)将视力状况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五)构建家庭、学校、社会育人合力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医疗、教育、学校、媒体、电视、广播等部门采取不同方式引导学生家长掌握保护视力的方法;深化家校共育。
四、多部门配合明确职责
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下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关心、支持并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五、解读机关
《长治市潞城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解读。
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