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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5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7-08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四期)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7-08 |
本期公布13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 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等24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136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为:
餐饮食品3 批次,为长治市潞城区和福顺焖锅店的自消毒杯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长治市潞城区谷喜元八宝粥店的自消毒杯子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羌城小学的自消毒碗检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36批次,分别为:
1. 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镉、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7项指标。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酸价、过氧化值、特丁基对苯二酚、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等6项指标。
3. 调味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总砷、总汞、钡、氯化钠、二氧化硫残留量、酸价、过氧化值、总酸、不挥发酸、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三氯蔗糖、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20项指标。
4. 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8项指标。
5. 乳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蛋白质、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8项指标。
6. 饮料1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蛋白质、三聚氰胺、亚硝酸盐、三氯甲烷、溴酸盐、硝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15项指标。
7. 方便食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铅、水分、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9项指标。
8. 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5项指标。
9. 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无机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项指标。
10. 冷冻饮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等4项指标。
11. 速冻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铬、过氧化值、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6项指标。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等4项指标。
13. 糖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8项指标。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二氧化硫残留量、克百威、吡虫啉、毒死蜱、灭多威、联苯菊酯、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等8项指标。
15. 蔬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亚硝酸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5项指标。
16. 水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啶虫脒、克百威、吡虫啉、毒死蜱、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1项指标。
17.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₁、甜蜜素、大肠菌群等7项指标。
18. 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3项指标。
19. 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为总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螨等3项指标。
20. 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3项指标。
21. 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5项指标。
22. 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酸价、过氧化值、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糖精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1项指标。
23. 豆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铝的残留量等5项指标。
24. 餐饮食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₁、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极性组分、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等1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备注
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非食用的合成化学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要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的原因是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严。人长期使用洗涤剂残留的餐饮具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在/50cm²中不得检出。居民经常使用检出大肠菌群的餐饮具,健康风险较大。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是因为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餐饮具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消毒杀菌不彻底而导致,证明该餐饮具卫生状况不达标。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