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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240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23 |
发文机关:潞城区市场监管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第二期)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8-23 |
本期公布10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一个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9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食用农产品:
长治市潞城区爱国红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99批次,具体为:
1. 食用农产品9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4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交办相关股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 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辣椒、豇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