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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91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1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5-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我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趁鲜切制)管理,遴选一批合规优质、管理规范的中药材趁鲜加工企业,筑牢中药材质量安全防线,推动全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长治市潞城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长治市潞城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实施方案(试行).docx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