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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5-000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3 |
发文机关: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5-03-13 |
2025年,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安排在我区组织实施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承担主体。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内容:支持粮食作物初加工,重点推广小麦、玉米、小杂粮等农产品清理脱壳、磨粉碾米、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成套设备,实现食品化加工增值。支持小宗特色油料初加工,重点推广柔性脱壳、去皮分离、压榨过滤技术装备,实现减损增效提质。
2.实施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3.实施环节:开展初加工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提高小麦、玉米、小杂粮等初加工产品的质量,增加农产品销量。
4.补助标准:项目资金25万元,其中示范装备购置补助资金不低于20万元(单机补贴额不得超售价80%),推广活动费用不高于5万元。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在农产品初加工方面有良好基础。
2.机构健全,运营规范,账簿齐全,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2.报名地点: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管理股(区农业农村局2楼210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服务组织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服务组织的设施设备、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及版面制度等相关照片;
③服务组织近年来获得荣誉的照片或复印件;
④长治市潞城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
联系人:李萍 电话:0355 -6762456
附件:长治市潞城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承担主体申报表.docx
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