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具体信息可参见《长治市潞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方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二)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辛安泉镇党政办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镇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形式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三)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四)申请的处理
1.受理的程序
辛安泉镇人民政府收到《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申请的结果
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城区石梁村
邮政编码:047500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6921522
五、监督方式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人民政府信息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355-6921522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
邮政编码:047500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5:00-18:00(工作日)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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