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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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经开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山西金鼎潞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气制20万吨LNG及高纯氢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自行下载查阅。
2.纸质版查阅:公众可与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现场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东街15号
联系电话:0351‑5225911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意见征集对象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欢迎评价范围以外的社会公众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获取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公众下载打印公众意见表,如实填写意见、建议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金鼎潞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55‑353171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5225911
传真:0351‑6179995
邮箱:sxhgyhpzx@126.com
邮编:030024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东街15号1号楼A座
五、公众意见反馈时间
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15日(10个工作日)。
附件1.
山西金鼎潞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气制20万吨LNG及高纯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稿.pdf
山西金鼎潞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