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06 15:27
大
中
小
来源: 潞城经开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6年8月6日
公示类型:批后公布
公布方式: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人: 原部长
联系电话:0355-6959159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许可信息:
许可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用地单位:山西产融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用地位置: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石窟村
用地面积:1936.51平方米
土地用途:排水用地
建设规模:1936.51平方米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利,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