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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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经开区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招标程序,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确保采购流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增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需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现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山西产融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山西产融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拟定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完成成交通知书,移交采购资料,提供采购前咨询及采购后质疑的答复。
4.比选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日9:00到2026年4月3日18:00(工作日)
地点:山西产融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楼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355-6959661
山西产融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