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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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经开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之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0日
公示类型:批后公布
公布方式:潞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联系人: 原先生
联系电话:0355-6959665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许可信息: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建设单位: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建设位置: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常庄村
建设规模:122737.82平方米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利,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潞城区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