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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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经开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对山西万鑫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10吨噻吩系列及普拉格雷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联系电话:0355-6959665
联系人:李丽文
电子邮箱:lcjkqspb01@163.com
通讯地址: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序号 |
文件名称 (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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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经开审发〔2024〕9号 |
2024年12月23日 |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