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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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经开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对山西金鼎潞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0吨/年色谱级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亦可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355-6959159
联系人:李女士
电子邮箱:lcjkqspb01@163.com
通讯地址: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金鼎潞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500吨年色谱级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文号:潞城经开审发〔2026〕7号
发文时间:2026年7月7日
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