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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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新闻中心
为帮助全区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市扶残助学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助参加高考录取、单考单招录取或保送录取和统招录取的就读于国家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
(二)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同一年度享受政府其他资助学费优惠政策的,不可作为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专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三、申报时间:
8月16日—9月2日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残联或区残联教就股联系,联系电话0355-676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