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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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社会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帮助其顺利完成角色转变、融入社会。根据长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退役军人函〔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
二、遴选目的
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验和能力的培训机构,为我区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高质量、规范化、实用性强的适应性培训服务。
三、申报机构资质条件
1.基本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开展职业培训或社会培训的合法资质。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制度。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2.专业能力:
具有开展类似群体(如退役军人、大学生、失业人员等)适应性培训或职业指导的成功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总结、学员评价等)。
拥有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稳定师资队伍。授课教师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或教学资质,熟悉退役军人特点。
拥有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固定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等)和必要的后勤保障能力(需提供场地证明、设备清单、照片等)。
具备完善的培训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其他要求:
熟悉国家和地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对退役士兵群体有深刻理解和人文关怀。
承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培训,保证培训质量,接受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具备规范的培训档案管理能力,能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培训数据和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机构资质证明文件(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具体课程安排、师资配备、教学方式方法、考核评价方式、学员管理方案、后勤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
5.培训场地、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设备清单及照片)。
6.授课教师名单及其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7.以往开展类似培训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培训总结、成果展示等)。
8.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要求: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U盘或光盘)。
五、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通过区政府网渠道发布遴选公告。
2.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起始2025年8月12日]至[截止2025年8月1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
3.材料初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遴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如机构资质、实施方案可行性、师资力量、场地设施、以往业绩等)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意向承训机构需进行现场答辩。
5.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确定签约:公示无异议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入选机构签订正式培训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要求、经费标准、考核方式、违约责任等。
六、经费保障
适应性培训经费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具体支付方式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
七、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长治市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
联系人:杨克敏
联系电话:0355-6770330
电子邮箱:ykm123_2022@qq.com
材料报送地址:长治市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lc.gov.cn/
八、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已入选的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公告未尽事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长治市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