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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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晋人社办函﹝2026﹞106号文件和晋乡振发﹝2023﹞44号文件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脱贫户包括监测户劳动力务工就业情况进行复核,主要核对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现将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翟店街道符合条件14人,微子镇符合条件34人,史回镇符合条件35人,潞华街道符合条件6人,成家川街道符合条件40人,辛安泉镇符合条件21人,店上镇符合条件37人。8个乡镇符合务工就业稳岗补助条件的人员共计187人,具体明细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55-6768865。
附件:
2026年长治市潞城区第一批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稳岗补助人员名单.et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