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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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激发青年群体创业活力,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规定,现有1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场地租赁补贴文件规定,按补贴标准,拟对申报的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请向长治市潞城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5—6768865。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