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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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34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潞城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省内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潞城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现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355-6768865向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