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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潞城区202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潞城人社函〔2026〕21号

 时间:2026-04-17 15:54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2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区直有关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二、严格推荐程序,强化对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

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程序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对下级单位推荐工作加强指导督促,规范程序要求,加大对推荐人选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送要求、报送程序及时间

(一)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一是人选推荐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须加盖各区直部门(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二是人选一览表。须从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中导出,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三是推荐人选信息表3份(用A4纸打印),并需附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1份。 

电子材料。推荐人选信息表(附光盘或U盘)、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书面材料扫描形成pdf 版,随光盘或U盘报送并在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一并提交)。 

(二)报送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民主评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纪检意见(签字盖章)后上报。

2.主管部门复审。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对所属单位人选材料复审、择优推荐。

3.市级评审与上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按要求报送省人社厅。

(三)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须在2026年4月21日前报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联系人:申丽艳0355-6779127

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联系人:曹保山0355-6768865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wps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