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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6年首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潞治超联办发〔2026〕2号

 时间:2026-04-16 17:50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第301号令),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查摸底,区治超联席办综合汇总,现将全区2026年首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对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区交通部门要通过进驻或巡查等方式全面实施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货运源头企业列入日常安全监管主要内容,通过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各监督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严格执行监管巡查责任制,加大检查频次,严格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源头企业不接受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的货物,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上路。

监督巡查电话:0355-6762361

治超举报电话:0355-6760688

举报邮箱:lcszcb@163.com

附件: 潞城区2026年公示首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doc


长治市潞城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