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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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对该项目限价组织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治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人防工程检测服务。
2.采购项目概况:长治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位于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与G207交叉口,总用地面积57123.17㎡(合85.68亩),总建筑面积约56956㎡(地上建筑46230㎡、地下建筑10729㎡),可同时容纳培训人数约2000人,人防防护单元为1个。
3.采购内容及范围:
包括人防主体检测、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人防防化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等。具体以国家人防办的检测要求为准,并出具符合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
4.服务期限:15 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止)
5.服务地点: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西街与G207交叉口。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项目人防验收需求)。
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 家,成交份额: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4)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年为准。
(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如 “工程师”,专业需为 “防护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等与人防相关类别,需经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需具备 5 年及以上人防工程检测或相关技术工作经验。
(7)其他要求:具有服务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务经验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限价询比采购公告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公告发布的有效时间
2026年3月19日上午8:00 至 2026年3月23日17:00止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限价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需在2026年3月23日17:00前将本单位报名资料(资质条件及有关材料)投寄至lcqrsjpxzx@163.com邮箱进行报名,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报价表。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根据投标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路432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55-676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