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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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潞城区民政局
潞城区发改局、上党区发改局、屯留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和《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规定,经过实地调研,结合成本调查报告,经市发改委价格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和市政府同意,现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公墓维护管理费试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寄存(安放)服务费收费。
二、收费标准
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寄存(安放)服务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区级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4000元/座。
(二)乡镇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墓位价格:1500元/座。
(三)乡镇级公益性公墓(遗体)墓位价格:单穴2000元/座;双穴3000元/座。
(四)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80元/年。
(五)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寄存(安放)服务费:100元/格•年(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
以上收费标准是政府最高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在指导价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
三、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二年。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