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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03-16
发文机关潞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主题词年度报告
标题潞城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16-03-16

潞城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由潞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编制。2015年度潞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在“中国潞城”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c.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潞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0355-6779200
  地址:潞城市衙道街16号
  邮政编码:047500  
  一、概 述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是我市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推进信息公开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长治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对后台服务器进行了更新,改版升级后的政府门户网站焕然一新,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于2015年11月17日开始试运行。
  (二)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 
  制定了初步应急预案,并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结合我市实际,处于不断完善阶段。
  (三)全面深化网络问政工作
  公众交流是保障公民享用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网络问政”深入人心。2015年全年,共办理“市长信箱”、“咨询投诉”有效邮件45件,回复率100%,其中疑难件2件,回复后满意率100%。
  (四)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市为方便与群众交流沟通,接受人民监督,服务广大群众,进一步完善了“潞城在线”新浪微博和“微潞城”公众微信两个平台。全年,我市新浪微博共有粉丝1766位,发布信息1762条,相比去年人数增长了617人,信息发布量增长了25%,微信公众平台共有143人关注,并以每天一条信息的数量进行发布,主要涉及教育、卫生、就业、民生等方面的信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48条,其中机构职能125条,政策法规440条,工作动态1229条,决策信息337条,行政执法项目10条,其他信息5707条,分别占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6%、15.7%、4.3%、0.1%、72.7%。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市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中国潞城”门户网站。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4号)的相关要求,我市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提供详细资料信息并及时发布。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立重点领域服务和重点办事服务,涉及教育、就业、卫生、计生、社会保障、住房、公用事业、企业服务8个方面,共主动公开信息113条。补充完善其他栏目相关信息47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全市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5次,咨询形式包括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义务教育、人口计生、职称考试、供气、供水、供热、税收政策以及职工合法利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我市政府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咨询的内容都进行了逐一回复。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情况,信息工作的日常开支、系统维护、设备更新及维修等费用均由政府办公厅财务统一支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网站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及时;二是互动交流方式比较单一;三是依申请公开方面不够健全;四是信息管理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在新的一年里,将从四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方面的收集整理,进一步充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多增加类似在线访谈互动交流类的栏目;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完善信息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保证政府门户网站在阳光下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