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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4216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6-02-10
发文机关潞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主题词
标题“中国潞城”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制度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16-02-10

“中国潞城”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制度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本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本市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允许利用网站传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信息;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不得在本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进行游戏;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以及进行其他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四、不能发布、链接有关色情、暴力、宗教迷信等信息,网站管理人员发现在本网站上出现上述信息应马上删除。

  五、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软硬件的安全保护及维护工作。遇有计算机硬件或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排除;做好操作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为系统安装升级包或者打补丁,保证网站稳定高效工作;做好防病毒防攻击的安全策略措施,随时防范病毒或黑客攻击。如网站或其中的部分项目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在互联网上说明。

  六、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七、未经主管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

  八、根据人员变动及栏目负责人的更换,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做好栏目权力的变更,确保网站安全及网站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网络管理员必须严格保守网站超级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变更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做好相应调整工作。

  十、网络管理员应对网站内容做好相应的备份工作,并有条理的整理好相关资料

  十一、在应急情况下,按照《潞城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