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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428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1-03 |
发文机关:潞城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中国潞城”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制度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17-01-03 |
为充分发挥"中国潞城"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互动交流指“中国长治”政府网站的留言及“中国潞城”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交流栏目。
二、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总枢纽,负责协调和监督各类留言的办理与运转;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网民留言的收集、转办、回复、反馈、汇总和建档留存工作;各级各部门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执行者,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置与上报。
三、操作程序:
1、收集梳理。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收集长治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中国潞城”门户网站公众交流信息。
2、分类办理。对收集到的留言,根据内容、性质和急缓程度等分类办理。一般由市政府办公厅办理,需要市领导参阅处的,按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
3、办理制度。网民留言处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和逾期通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在收到信件后,限时一个月内办结,复杂情况两个月内办结。
4、回复反馈。对办理的网民留言,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5、档案留存。对办理的留言、领导批示、办理结果等进行归档保存。
四、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收到网民留言后,要在第一时间对反映的事件进行核实、调查与处置,逾期未办结或敷衍塞责的,市政府办公厅将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不实事求是或处置不发,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