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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959 |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4〕2号 | 发文时间:2024-01-29 |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治市潞城区城区及微子镇等3个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1-2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壶关县等公示地价制订结果的批复》(晋自然资技审〔2023〕84号)和《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潞城区微子镇等3个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结果验收的批复》(长自然资函〔2023〕177号)精神,现将长治市潞城区城区及微子镇等3个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结果予以公布。本更新成果由长治市潞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长治市潞城区城区及微子镇等3个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doc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