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4734 |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5〕2号 | 发文时间:2025-01-2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崔志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5-01-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4〕188号、潞城干字〔2024〕206号”通知精神,经2025年1月1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崔志华同志为区粮食中心主任;
许红波同志为区林业局副局长;
刘婧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俊贤同志为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广庆同志为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郭朝阳同志为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雷平同志为区财政局副局长;
平晓亮同志为区农村合作经济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靳国平同志为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基远同志为区政府招商中心(区商务中心)副主任。
决定免去:
申志琴同志的区粮食中心主任职务;
刘婧同志的潞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磊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成斌同志的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原菊平同志的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李艳冰同志的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虎同志的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李春同志的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靳国平同志的区政府招商中心(区商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基远同志的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