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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4734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5〕2号 发文时间2025-01-20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崔志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发布日期2025-01-20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崔志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4〕188号、潞城干字〔2024〕206号”通知精神,经2025年1月1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崔志华同志为区粮食中心主任;

许红波同志为区林业局副局长;

刘婧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任俊贤同志为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广庆同志为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郭朝阳同志为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雷平同志为区财政局副局长;

平晓亮同志为区农村合作经济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靳国平同志为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基远同志为区政府招商中心(区商务中心)副主任。

决定免去:

申志琴同志的区粮食中心主任职务;

刘婧同志的潞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磊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成斌同志的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原菊平同志的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李艳冰同志的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虎同志的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李春同志的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靳国平同志的区政府招商中心(区商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基远同志的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