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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6098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5〕1号 发文时间2025-03-05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3-05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图文解读:《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全力以赴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安全涉险事件“五个下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落实“第一议题”。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推动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区安委办和各乡镇、街道,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以下任务各乡镇、街道,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职能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协调联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完善与同级各灾种专项指挥部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抓好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的防范。制定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具体措施,理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建立应急管理及消防履职事项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精神,完善企业安静期制度,严格规范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自然灾害巨灾保险、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等协调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督导巡查、调度通报”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构建政企协同治理格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大力推行“2+3+N”(两个转变、三道防线、N项基础)工作机制。(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四)突出警示教育。设立曝光台,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按程序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制作发放警示教育片并组织集中观看,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扣紧责任链条

(五)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动态编制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落实述职述安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履职情况。区政府领导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协调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推动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等作用,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六)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修订完善并推动落实“三管三必须”办法和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明确仓储物流、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平台经济、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业态、职责交叉领域监管责任。发挥各专委会作用,厘清“一件事”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十必查”和“十查十到位”,积极采用“执法+专家”模式推进精准执法。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11项职责,制定并落实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制度,对报告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强化行业自律,采取专家入企指导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质效。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对安全投入保障情况的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依法做到“五到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潞城支局指导督促企业落实)

(八)落实员工安全责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落实)

(九)强化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在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符合情形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移送。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同类型较大事故或1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的,约谈属地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狠抓隐患整治

(十)解决重大问题。聚焦矿山、冶金工贸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按照省、市1号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排查,采取有力措施,每年至少解决1-2项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十一)深化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持续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四、科技信息赋能

(十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风险会商研判成果及普查数据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决策指挥和响应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大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构建“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煤矿作业现场可视化监控环境。推动钢铁、粉尘涉爆企业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和线上监管执法。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补齐基层基础设施设备短板。推进应急数据汇聚服务、应急管理指挥调度、城市智慧消防、消防大数据平台、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预警中心等项目建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三)推进工程化治理。依托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放顶煤改一次采全高等工艺。深入推进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扎实开展重大水害、瓦斯等工程治理。推进非煤地下矿山机械化撬毛,逐步淘汰人工撬毛作业。推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扎实推进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和油库储罐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等安全治理工程。开展地震灾害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加快实施巨灾防范工程和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社会化服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证、宣传培训等服务,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五、提升应急准备

(十五)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时修编专项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一制四案”(突发事件应急包保责任制,防火、防汛、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六)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形成监测预警合力。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建立重点林区雷击火预警系统。加强中小流域极端暴雨洪涝综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建设。(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地震地质灾害工程救援队,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防灭火队伍,以及航空应急、企业专职和基层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专业救援队伍成为新型综合性救援队伍。因地制宜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完善基层灭火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和“一专多能”建设,全力打造“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应急装备配备。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需的高层灭火救援、城市防汛排涝等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在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卫星通信终端、险情监控、救生防护等必要物资装备。(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采取实物与协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建立健全跨部门应急物资调拨协调机制,做好冬春救助和应急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应急基地建设。推进店上特勤消防站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管理,督促化工园区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着力提升化工园区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划并推动重点乡镇(街道)、重点林区建设能够满足森林火灾救援的停机坪、取水点、防火应急通道。编制我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年底前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六、狠抓能力提升

(二十一)推进“化工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深化政校企协同合作机制,完善化工实训楼及配套设备建设,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演示、设置虚实融合故障模拟场景,提升培训实效。结合国家化工园区建设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的培训认证机制,力争实现安全生产实训全覆盖。(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二)开展应急队伍实战练兵。以建设应急指挥一流、应急队伍一流、应急装备一流为目标,加强各类救援队伍间的联勤、联训、联演、联战。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易发灾害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三)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严格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构建“工会+行业”协同模式,分行业推动安康杯知识竞赛、职工技能比武、控风险除隐患标兵选树等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风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四)培育安全文化。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打造安全文化公园、安全学校、企业安全教育体验馆。强化宣传教育,推进专题专栏、新媒体等常态化宣传,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进企宣讲、送教下乡、入户提醒;推广开工、开学“第一课”讲安全制度,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群监员安全监督,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