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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6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潞城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6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潞城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潞城退役军人发〔2024〕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潞城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陵园保护范围以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书红线图为基础,西边界向东退10米,其余东、南、北边界不变;
三、陵园保护范围周边涉及改扩建项目的,需征求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陵园被非法侵占。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