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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2491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0〕13号 发文时间2020-06-10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冬季清洁取暖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0-06-10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治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系列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19-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32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15号)和《长治市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通知》(长清洁取暖综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和“潞材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动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20年全面实现“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目标要求,通过集中供热、以电代煤、集中生物质能供暖等方式,2020年10月底前完成8236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供热

  涉及潞华街道山底村、东贾村、西贾村等5个村1950户。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潞华街道办事处

  (二)以电代煤

  涉及成家川街道、店上镇、微子镇、辛安泉镇、史回镇、黄牛蹄乡、合室乡7个乡镇、街道43个村5771户。(集中小区由所在乡镇负责具体实施改造)

  1.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居民用户户表以上建设改造,由国网潞城供电公司按任务核定工程量并组织实施,扩容容量达到以电代煤采暖要求。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配套电网改造工程涉及的占地、青赔、拆迁等事宜协调工作。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国网潞城供电公司 成家川街道办事处、店上镇人民政府、微子镇人民政府、辛安泉镇人民政府、史回镇人民政府、黄牛蹄乡人民政府、合室乡人民政府

  2.户内电采暖设备购置。根据实际情况,优选第三方企业打包承担入户线路改造、分户采暖设备提供及运行维护,线路改造及设备采购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成家川街道办事处、店上镇人民政府、微子镇人民政府、辛安泉镇人民政府、史回镇人民政府、黄牛蹄乡人民政府、合室乡人民政府

  (三)集中生物质能供暖

  涉及成家川街道成家川村515户。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成家川街道办事处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城镇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农村建筑节能改造830户。任务分解由区住建局制定。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补贴政策

  (一)以电代煤

  以电代煤设备补贴每户最高不超5000元,居民用电费用补贴2020年采暖季每户最高不超2400元,杆塔占地(含杆塔占地、青苗补偿、树木修剪、复耕费)费用每基杆(坑)最高不超1000元。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生活困难居民、养老机构(光荣院、敬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单位,改造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二)节能改造

  对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公共建筑每平方米补贴50元、居住建筑每平方米补贴135元,农村建筑每户补贴333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全区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

  领导组下设三个办公室:

  1.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牵头制定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负责推进“以电代煤”,协调做好“以气代煤”气源保障工作。

  2.推进“以气代煤、集中供热”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指导推进“以气代煤、集中供热”工作,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3.推进“生物质能供暖”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生物质能供暖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负责按照清洁供暖排放标准做好排放监管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清洁取暖财政支持政策,并将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所需资金通过公共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列入年度预算予以重点保障;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清算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区安委办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要加强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创新项目建设融资模式,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积极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进行沟通对接,用足用好各类贷款优惠政策。

  (三)加强平台建设

  及时与市清洁取暖综合监测管理平台联通,建立各种清洁取暖模式工作台账,做好信息录入,掌握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情况、用户设备使用情况,实现“互联网+清洁取暖”监管新模式。?

  (四)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清洁取暖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