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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1754
发文字号潞政发〔2018〕4号 发文时间2018-03-13
发文机关潞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词重名村进行更名
标题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重名村进行更名的通知
主题分类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日期2018-03-13

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重名村进行更名的通知

  潞政发〔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0〕85号)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所在乡镇、办事处和村意见,市民政局审核的基础上,经市政府2018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店上镇李家庄村等9个重名村进行更名。现将具体更名情况通知如下:

  1.店上镇李家庄村更名为李家庄新村;

  2.成家川街道办事处沟东村更名为邑东村;

  3.黄牛蹄乡王家庄村更名为杨庄村;

  4.微子镇南街村恢复曾用名子南村;

  5.微子镇北街村恢复曾用名子北村;

  6.黄牛蹄乡南庄村更名为青龙寨村;

  7.黄牛蹄乡岭后村更名为李岭村;

  8.合室乡申庄村更名为东申庄村;

  9.潞华街道办事处辛庄村恢复曾用名新庄村。

  自发文之日起使用,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潞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