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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945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办发〔2025〕2号 | 发文时间:2025-04-23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高质量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23 |
图文解读:《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高质量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城区高质量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城区高质量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
为做好我区境内太行一号旅游公路发展“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7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高质量推进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慢行、景观、服务、信息配套系统建设,坚持“路、景、村、业”一体推进,做实“交通+”“旅游+”文章,构建结构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公路体系,打造乡村振兴交旅融合综合体。
2025年,重点完善配套旅游服务设施,增设驿站1个、观景台4个,根据需要建设5G基站,实现旅游公路沿线通信网络信号有效覆盖,旅游公路标志标识和旅游指引标志全面完善。提质改造旅游公路与县乡农村公路连接线,提升沿线路域环境,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列养率达100%,优良路率达95%以上。2026年,重点打造优质便捷的文旅公共服务。推动旅游公路沿线驿站、营地、观景台、加油站、充电桩、通信网络信号全面覆盖。旅游业态更加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明显扩大,旅游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27年,重点提升路产融合综合发展效益。旅游公路路况水平保持优良,路域环境更加整洁卫生,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达2个以上,旅游公路带动沿线产业发展潜能充分凸显,服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旅游公路建设管护
1.加快旅游公路提质改造和交竣工验收。将旅游公路列入农村公路提质增效计划,保持公路良好运营;加快旅游公路项目交竣工验收进程,验收后及时由区交通运输局养护管理;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的项目,及时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和档案、环保等方面专项验收工作,确保旅游公路合法合规投入使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旅游公路安全水平。实施公路生命安全防护、灾害防治工程,重点完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护栏、标志标线、防护警示及视线诱导设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旅游公路日常管养工作。强化“路长制”管理,开展“一路一档”信息化试点工作。强化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落实限制重载、危化品车辆驶入要求。加大日常管养投入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加快提升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比例,2025年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全面覆盖。明确服务设施监管主体,纳入日常管养范围,定期抽检和评定运行状况。(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
4.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三个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服务设施设置导则》,结合旅游资源分布和游客出行需要,因地制宜布设驿站、营地、观景台、停车场、旅游厕所、充电桩、5G 基站、加油站等基础设施实行社会化运营。推动沿线村党群服务中心拓展便民服务范围;规范设置旅游公路标志标识,构建统一规范的周边全域标志信息指引体系。(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招商(商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旅游公路沿线路域环境
5.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依托“千万工程”,优先将旅游公路沿线村庄纳入精品示范村和提档升级村建设计划,全面开展环境整治,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整治残垣断壁,同步整治景区、河道、农田等区域垃圾乱堆乱扔问题,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绿化美化公路沿线景观。在旅游公路两侧逐步设置可持续、低维护、地域特色鲜明的路侧植物景观,因地制宜打造景观小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打造“美丽庭院”。维护好旅游公路沿线原有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等,提升路域景观整体性、特色性。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确保通行环境整治有序、安全畅通且环境优美。(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融合发展旅游公路沿线产业
7.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立足旅游公路沿线村庄产业基础,支持香菇、大葱、旱地西红柿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向精深加工转变。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合法拥有住房的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支持沿线村庄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森林康养、农事体验、帐篷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学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推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规划建设综合服务站和合作线路,支持农村站点整合使用;巩固全覆盖工作,促进人流物流双向流动,畅通农产品与工业品流通渠道;推动产业与电商融合,进一步发展乡村e镇,做大做强“潞呈臻品”品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招商(商务)中心、邮政潞城分公司)
9.提质升级旅游消费业态。依托八路军总部北村旧址、神头之战纪念园等红色文化以及土脚村等传统村落,打造一批旅游名镇名村,让文物为旅游赋能,让潞城文化价值符号“活”起来、“潮”起来,提升潞城故事传播力与影响力。加强潞城特色饮食品牌、土特产品的宣传推广,在旅游公路沿线景区景点、交通枢纽等节点,配套集游客服务、业态集聚、宣传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满足游客消费便利化需求。(区文旅局、区招商(商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旅游服务协同监管
10.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内外联动、多元治理”的原则,完善联合审批、联合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促进交通、文旅、交警、市场和商务等部门的资源、信息与数据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参与公路运营管理,实现路域资源、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一体化协同共享。(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旅游服务指导和监管。加强旅游公路沿线有关经营主体服务质量监管,落实培训上岗、健康从业、产品达标、服务规范等要求,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旅游服务相关制度,对游客反馈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处理旅客反馈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提升旅行社、导游和住宿服务质量,营造友好的旅游环境,提升出游体验感和服务满意度。(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成立长治市潞城区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完善程序办理,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持续策划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附件:长治市潞城区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工作专班
附件
长治市潞城区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沿线
提质增效工作专班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及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林业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招商(商务)中心、潞城公路段、邮政潞城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调度、监管等工作机制,制定旅游公路沿线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完善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指导推动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完善提升。运用好“路长制”APP,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持旅游公路良好运行状态。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旅游公路沿线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动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
区文旅局:围绕旅游公路策划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善旅游产品体系。负责推进旅游公路沿线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健全旅游服务相关制度,实行全流程监督。
区发改局:负责在规划、政策方面对旅游公路沿线5G网络、充电桩建设给予支持,协调将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负责协调推动旅游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5G基站等服务设施引入外接电源。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解决运营商、铁塔在旅游公路沿线信号覆盖工作有关问题。
区公安分局:依法开展旅游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协同开展联合执法,应对处置交通事故,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旅游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区财政局:做好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提质增效资金保障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做好旅游公路及沿线驿站、观景台、停车场、厕所、加油站、5G基站、充电桩等服务设施项目选址工作,协调加快建设用地审批等事项。
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做好旅游公路沿线驿站、营地、观景台、停车场、厕所、加油站等服务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快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
区水利局:负责旅游公路沿线河道、湖泊、水库的管理、治理和保护,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旅游公路沿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消防、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旅游公路沿线有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管。加大旅游公路沿线景区酒店、民宿、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区行政审批局:优化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配合全省文旅信息服务总平台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旅游公路沿线驿站、观景台、停车场、厕所、加油站、5G基站、充电桩等服务设施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媒体做好旅游公路沿途主题宣传报道,做好主题推介活动新闻宣传工作。
区招商(商务)中心:负责推动“潞呈臻品”及潞城特色农产品入驻旅游公路综合服务场所,丰富消费业态。提升现有加油站服务,指导统筹完善沿线加油站规划布局。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动城乡物资双向流动,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农村寄递服务体系。
潞城公路段:负责旅游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共线路段提质改造任务,按照旅游公路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服务设施及公路标志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