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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4315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办发〔2023〕24号 | 发文时间:2023-11-22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四好农村路”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1-22 |
图文解读:《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城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城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创建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有效改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晋交农路发〔2023〕1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为载体,着力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为加快建设“一区两地”,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标准化建设好农村路。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县道及重要乡道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桥梁达到公路二级及以上载荷要求。通村公路原则上按照双车道标准建设,确因条件受限的应按照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建设,同时按规定设置错车道。
(二)规范化管理好农村路。农村公路实施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基本完善。全面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完善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加强路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精细化养护好农村路。全区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 逐年上升,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全覆盖。将专业养护、招标养护、群众养护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建立养护队伍,落实养护责任,提高养护质量,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
(四)便捷化运营好农村路。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加快城乡道路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客运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工作,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落实创建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度。
(三)迎接验收阶段。认真开展创建活动自查自评,总结成效,查找不足并及时整改,适时向省、市申请考核验收,积极做好迎验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发改、审计、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文旅、水利、公安、融媒体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创建日常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区交通运输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协作,确保顺利完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各项任务。区领导组要按照“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督查。
(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基本支出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创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