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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8376 |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办发〔2021〕12号 | 发文时间:2021-04-30 |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省级健康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1-04-30 |
图文解读: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潞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潞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批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健宣函〔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理念,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吸烟率下降3%,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二)全区30%的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健康家庭达到100户以上。
(三)全区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全区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五)全区50%的机关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六)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职工对健康促进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七)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八)建立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村(社区)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工作制度等。
(九)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我区实际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形成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1年4月)。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达标阶段(2021年5月—2022年9月)。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区建设。
(三)效果评价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各项工作内容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上级验收。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责任部门:区创建办公室)
1.把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督导各部门制定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配套工作方案。
3.督导建立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开区和有关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工作制度等。
(二)全方位宣传引导(责任部门: 区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区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创建健康促进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健康促进综合干预(责任部门: 区卫健局)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区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健康相关政策制定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促进区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附件2),分析全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适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
(四)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和环境(责任部门: 区卫健局)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3.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
4.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建设健康、安全、愉快、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五)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区卫健局)
1.负责全区统一的基线调查。
2.负责全区创建工作进展督导。
3.负责开展健康促进区效果预评估。
4.负责编写年度全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负责组织对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考核。
6.负责健康促进区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落实。
(六)健康促进重点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区卫健局)
1.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落实。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区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明确各单位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计生整合模式,促进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经过建设,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开展无烟医院建设。全区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面禁烟。
6.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全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区建设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对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经过健康促进项目建设,成人吸烟率下降3%,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9.在卫健系统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
10.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11.负责卫健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材料审核上报。
(七)培训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区卫健局)
1.卫健系统。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2.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八)健康促进重点项目宣传(责任部门:区卫健局)
1.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全区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通过电视、新媒体和LED电子屏幕等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全区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开展我区健康中国行活动,发挥健康教育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单位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5.负责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6.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九)健康村(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1.将健康村(社区)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健康促进领导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村(社区)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民参与健康村(社区)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村(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30%的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居民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平均每村(社区)评选出10户以上健康家庭。
6.居民对健康素养行动知晓率达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对健康村(社区)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各类指标(附件3、4)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5.全区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各类指标(附件5)的落实。
7.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教育局)材料审核上报。
(十一)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 乡镇、街道,经开区、各系统、区直有关单位)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倡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建设。
2.成立健康促进领导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年更换不少于6期。
6.每年举办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资料。
7.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
8.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9.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10.负责“健康促进机关”评价标准、各类指标(附件7)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的材料上报。
11.全区50%的机关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十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工作领导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有年度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4.组织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
6.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各类指标(附件7)的落实。
7.全区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全区20%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十三)健康促进公共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全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负责协调各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
2.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各商场相关制度的制定并落实创建工作。
3.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协调各美容院、旅店、浴室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列出任务清单,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要求,按年度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工作实效。创建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着眼实效,创新推进,既完成规定动作,又打造培育出一批具有我区亮点特色的创建示范点。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积极宣传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长治市潞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健康促进区评价标准(试行)
3.健康社区/健康村评价标准(试行)
4.健康家庭评价标准(试行)
5.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6.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7.健康促进机关评价标准(试行)
8.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长治市潞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进才(副区长)
副组长:尤勇刚(区卫健局局长)
李 源(区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申文旭(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郭爱荣(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彦飞(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高小军(区财政局局长)
张国清(区工信局局长)
王 伟(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健业(区住建局局长)
牛裕民(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薛满春(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秦 波(区教育局局长)
王化雨(区直工委书记)
罗中平(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俊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爱平(区体育中心主任)
陈 燕(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朝阳(区疾控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组负责组织拟定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单位的方案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尤勇刚兼任,副主任由原红梅、李朝阳兼任,成员王珏(卫健局)、石如娟、王静、韩娜(区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