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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78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8-2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长治市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21 |
长治市潞城区统计局
长治市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3〕8号)和《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潞城政发〔2023〕10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密切协作,在全区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全面完成了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审核汇总等各环节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7月13日,成立了潞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潞城区统计局,统筹协调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查正式启动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我区“五经普”单位现场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到2024年4月30日,经过全区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了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为有效提高我区国民经济各行业核算数据质量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客观反映了我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潞城实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统分结合、手段创新、协作共享、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了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对一套表企业进行年报会培训,推进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组建数据质量审核小组,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经全面自查、随机抽查及县区交叉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区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80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70.73%,从业人员57458人,增长26.61%;个体经营户5408个,从业人员98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