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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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我街道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区司法局安排,现将我街道2025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为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事项
1、自然资源、水利、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涉及农业、林业、农村卫生、交通安全、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事项的单位及个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单位;按照≥10%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适时联合检查。
2、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各行政村、辖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每日进行巡查检查;本项工作按上级要求和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3、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各行政村及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中重点检查7家企业(山西昌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治市永安山防防爆电机修造有限公司、山西中科瑞奥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铭野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云简服饰有限公司、山西晋原本草药业有限公司、长治赛思科技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入企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检查频次为每季度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本项执法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消防安全等采取全覆盖检查;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合检查。
4、文化、卫体、文物保护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业等相关部门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单位;按照≥10%的比例开展抽查执法检查;与区文旅局、区卫体局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5、涉农领域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等经营性组织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个单位;按照≥10%的比例开展抽查执法检查;与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6、其他方面领域专项执法
(一)按照《长治市潞城区下放乡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定的其他行政检查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
(二)所有执法领域专项执法,都要报队长同意后经党工委研究及咨询法律顾问后才能立案进行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三、检查结果的应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
四、相关要求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在街道办综合执法队,是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日常执法检查记录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