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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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域内民爆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工信局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民爆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工作目标
1.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民爆行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治理。
2.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执法对象及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持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民爆行业企业,
五、执法内容
1.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申报资料一致。
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检查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
5.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执法方式及频次
1.日常检查:按照工作计划,每月对每家民爆行业企业进行至少1次日常检查。
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本区域内民爆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3、根据《长治市潞城区“企业安静期”制度(试行)》要求,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每月5日一24日的20天时间内,不对民爆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确有必要实施的,向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备案程序;因紧急情况需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的,可先电话备案,并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备案。
七、执法要求
1.执法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规范填写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4.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八、执法计划调整
1.根据民爆行业企业正常生产建设变动情况,对新取得建设开工备案后启动实质性建设的民爆企业,适时调整监管计划。
2.对执法检查单位的风险管控等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事项作出变更时,要及时调整执法计划。
3.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20%以上的,要重新制定执法计划。
九、附则
本执法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上级部门要求发生变化,将适时对本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长治市潞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