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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6-0000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5-2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6·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5-29 |
2024年6月30日9时30分左右,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承包方,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长治市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2号楼东单元8层进行抹灰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规定,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学良为组长,区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牛裕民为常务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潞华办事处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公司)
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城区潞华南华路瑞福苑小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81MA0LB62U08
法定代表人:牛荷兰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平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林州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40Y7MC7N
代表人:李慧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
成立时间:2017年5月9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号[2018]000283
有效期:2024年4月25日到2027年4月25日
项目负责人 张学防
安全证书编号:豫建安B[2022]0004101
(三)监理单位: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圣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鼎元时代中心A座403号
法定代表人:郭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94268721R(5-1)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等。
(四)劳务承包单位: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巨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经济开发区南环东街148号唯美诺双创科技园142号
法定代表人:张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二、工程概况及发包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海蘭家园小区项目,位于潞城区汇金国际东侧,总建筑面积为12681.68㎡。包括2栋楼,其中1#楼总建筑面积8693.59㎡,地下二层,地上十三层,地下二层平时为戊类储藏间和设备用房、地下汽车库,战时为甲类核6级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一层为戊类储藏间和设备用房,地上一至十三层为住宅、商业网点和物业办公。地下二层层高为3.3m,局部4.8m,地下一层层高为3.3m,一层层高为3.2m,局部为3.5m。二至八层层高均为3m,九至十三层层高均为2.95m,机房层高为4.5m。建筑总高度为39.55m,室内外高差为0.3m。2#楼总建筑面积3988.09㎡,局部地下二层,地上八层,局部地下二层为楼梯间,地下一层为戊类储藏室和设备用房,一至八层为住宅,地下二层层高为3.4m,地下一层层高为3.3m,一至八层层高均为3m,建筑总高度为24.5m。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防水等级:屋面为I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配电室为一级,种植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
(二)工程发包情况
2021年12月,工程发包方长治市潞城区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潞城区海蘭家园规划内的全部建设发包给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总包方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潞城区海蘭家园工程主体分包合同》,主要分包钢筋工程、土木工程、商品砼工程、外脚手架工程、二次结构工程的劳务。
三、事故发生时间
2024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左右
四、事故发生地点
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2号楼
五、事故类别
高处坠落
六、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七、事故经过
2021年12月长治市潞城区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海蘭家园规划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发包给河南鼎平市政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0日,总包方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钢筋工程、土木工程、商品砼工程、外脚手架工程、二次结构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雇用徐某某为抹灰组组长,并由徐某某自行找人从事抹灰工作。
2024年3月份,徐某某找来工人王某某、陈某(王某某之妻)、任某某、徐某某(任某某之子)、徐某、任某(徐某之妻)6人来长治市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从事抹灰工作。来到项目工地后,因工地没有开工,王某某等6人在工地干了10天小工,就一起离开。2024年5月份徐某某又找来王某某、陈某(王某之妻)、任某、徐某(任某之子)、徐某、任某(徐某之妻)、王某某、王某某之妻等人来到工地开始干室内抹灰工作,任某某6月28日也回到工地。
2024年6月30日上午6时左右,王某某、陈某某(王某某之妻)、任某某、徐某某(任某某之子)开始在长治市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2号楼东单元8层(复式结构)室内干活,2号楼东单元8层共有4户,四人自西向东逐户进行室内抹灰工作。王某某和徐某某负责抹灰,陈某和任某某负责接灰,上午9点20分左右,抹到第3个家的时候,王某某给徐某某打电话询问有些墙面是否需要抹灰,徐某某说都需要,王某某等4人就按徐某某要求继续干活。在第3个家抹灰完成后,王某某、陈某和徐某某三个人收拾工具,任某某到8层拖水管,拖至8层东户室内楼梯预留口处,因该处无防护栏杆,任某某失足摔至本室内下一层(7层)楼梯预留口处。徐某某发现后召唤王某某等人,王某某等人来到7层后当即拨打120,送至长治市和济医院治疗,2024年7月3日任某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伤亡情况
造成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任某某死亡。
九、事故原因
任某某在长治市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2号楼东单元8层(复式结构)楼梯预留口处拖拽水管时,因楼梯预留口处无安全防护栏杆,失足坠落至本室内下一层(7层)楼梯预留口处,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监督分包商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未与徐某某、王某某、任某某等抹灰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进入现场从事抹灰工作,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监护,对楼梯预留口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处理意见
(一)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公司劳务项目分包的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缺乏监管,致使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未与徐某某、王某某、任某某等抹灰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对抹灰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现场存在的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建议由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潞城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河南鼎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二)河南鼎平市政有限公司(长治市潞城区海蘭家园项目)项目负责人张学防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由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潞城大队给予张学防行政处罚。
(三)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与徐某某、王某某、任某某等抹灰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进入现场从事抹灰工作,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监护,对楼梯预留口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由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潞城大队给予山西旭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四)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建议由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十一、防范措施
(一)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要从本次事故中汲取教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风险。
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完善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在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巡查,坚决杜绝私自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对需临时拆除和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三)加强被派遣劳动人员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