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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3-0002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7-20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潞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7-20 |
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潞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现将《潞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潞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2〕3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加其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工作职能,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共完成18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请各乡镇(街道)接通之后认真排查落实,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开展。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并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二)经济实惠。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三)市场运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施工、监理等)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确保改造项目取得实效。
(四)安全规范。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保障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申请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为60周岁以上、有固定住房、且近期没有纳入拆迁规划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及其他困难家庭。已实施或已列入残联等其他部门无障碍改造计划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二)改造内容。从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人性化、精准化需求的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基础类别和可选类别确定改造内容。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予以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改造对象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三)改造方式及标准。由区民政局按照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专业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及入户评估确定适老化改造方案,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以基础项为主给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四、改造程序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由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信息审核。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向老年人家庭宣传适老化改造工作,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了解相关政策。由村级和街道(乡镇)对确需改造家庭老人的身份、户籍、改造居所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将花名上报区民政部门。
(二)确定主体。区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择优确定适老化改造主体,改造主体需具备适老化改造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产品经久耐用。改造完成后,跟进开展辅具使用指导,确保辅具能够得到正常使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入户评估。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确定的适老化改造第三方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康复辅助器具需求等进行综合评估,留存评估记录,并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和入户评估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一户一策,稳定预期,既不拔高标准,有坚持切实管用,精准确定改造项目。
(四)改造实施。实施主体要按照改造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反馈改造进度,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实施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有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
(五)完工验收。区民政局组织社区(村)、街道(乡镇)、专业力量进行完工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验收成功后进行结算。
(六)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应加强过程监督,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严格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区民政局对改造工作进度、绩效进行督导检查。
(七)资料归档。第三方机构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整理改造家庭名单、改造照片、全程记录表等资料归档并移交区民政局,并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长治市智慧养老云平台中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制定具体推进落实措施、管理办法等。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查,根据改造任务及时调度推进,确保10月份以前完成本辖区的改造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改造过程的监管,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按档案保管求及时留存,确保可考核、可检查。
附件:1.长治市潞城区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试点改造任务分配表
2.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3.长治市潞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程记录表
4.长治市潞城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汇总表
附件1
潞城区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
试点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改造户数(户) |
1 |
潞华街道 |
23 |
2 |
成家川街道 |
23 |
3 |
翟店街道 |
23 |
4 |
微子镇 |
23 |
5 |
史回镇 |
23 |
6 |
店上镇 |
23 |
7 |
辛安泉镇 |
23 |
8 |
黄牛蹄乡 |
19 |
合计 |
8 |
180 |
附件2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 |
(一)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基础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可选 | |
4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可选 | |
5 |
(二)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6 |
平开门改为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可选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0 |
(三)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11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基础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13 |
(四)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5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可选 |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淋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可选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
18 |
(五)厨房设备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可选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可选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20 |
(六)物理环境改造 |
安装自动 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可选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可选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可选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可选 | |
24 |
(七)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基础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可选 | |
26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可选 |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可选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等。 |
可选 | |
29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基础 | |
30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 |
可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