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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3-0010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20 |
| 发文机关:潞城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潞城区城乡低保救助政策 |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2023-03-20 |
1. 申请条件
持有我省户籍在潞城区长期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或我区户籍在长治市外其他城市居住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2. 申请材料
1潞城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3申请书;4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5入户调查表;6民主评议备案表;7申请城乡低保对象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8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子女情况证明;9户主及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0婚姻状况证明;11子女上学证明;12残疾证复印件;13医院诊断书及相关检查资料;14土地承包证复印件;15其他如低保证、扶贫卡复印件或其它开支证明等。16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声明与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