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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831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25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申报 |
标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布日期:2024-03-25 |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从起薪之月办理人员增加。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增加情况,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建立、恢复、转移等业务。
参保单位因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除名、死亡、判刑等原因减少人员,应从停薪之月办理人员减少。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减少情况,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关系中断、转移、终止等业务。
三、办理材料:
1.《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2.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死亡、判刑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为单位职工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增人手续时:需提供编制部门下达的入编文书、工资审批表或调令复印件。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即时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潞城区人社局三楼大厅)
十、咨询查询途径:0355-676886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676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