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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32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26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养老 |
标题:城乡居民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发布日期:2024-03-26 |
1、事项名称: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对确定仍然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立即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办理材料:办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复印件。
3、办理方式:按照村-乡-区三级逐级审核上报。
4、办理时限:根据办理人员报送时间当月或次月办理。
5、结果送达:办理后按照区-乡-村逐级反馈,及时送达。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办理人员所属村(居)委会。
10、咨询查询途径:办理人员所属村委,也可到乡区两级咨询查询。
11、监督投诉渠道:0355-676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