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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984 |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4〕12号 | 发文时间:2024-07-19 |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一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7-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4〕121号、潞城干字〔2024〕131号”通知精神,经2024年7月1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一帆同志为潞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虎平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靳红波、崔科研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宏同志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王彦鹏同志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秦永刚同志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正杰同志的潞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常振远同志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