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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7958 |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4〕11号 | 发文时间:2024-06-06 |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郭泽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6-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4〕83号、潞城干字〔2024〕99号”通知精神,经2024年6月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郭泽华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丽军同志为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倩彤同志为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牛媛媛同志为翟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申安东同志为翟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晖同志为成家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中华同志为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鹏飞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爱军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决定免去:
田新民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彦琴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米一兵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旭丽同志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邝鹏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