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07099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3〕18号 | 发文时间:2023-10-26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任免职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刘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3-10-26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3〕139号”通知精神,经2023年10月2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超同志为潞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慧敏同志为区审计局副局长;
常林芳同志为区司法局副局长;
卢慧琴同志为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王苏梅同志的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隋文凤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