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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3516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3〕1号 发文时间2023-01-03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任免职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发布日期2023-01-03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2〕74号、潞城干字〔2022〕81号、潞城干字〔2022〕87号”通知精神,经2022年12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龙同志为区医疗集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

耿明亮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赞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骏同志挂职区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原菊平同志挂职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志忠同志挂职区中医院副院长;

牛丽霞同志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斌同志为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申向阳同志为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高金龙、王潞璐同志为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决定免去:

牛田霞同志的区医疗集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张赞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朝阳同志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王敏同志的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申向阳同志的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