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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3516 | |
发文字号:潞城政发〔2023〕1号 | 发文时间:2023-01-03 |
发文机关: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任免职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1-03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潞城干字〔2022〕74号、潞城干字〔2022〕81号、潞城干字〔2022〕87号”通知精神,经2022年12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龙同志为区医疗集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
耿明亮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赞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骏同志挂职区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原菊平同志挂职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志忠同志挂职区中医院副院长;
牛丽霞同志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斌同志为区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申向阳同志为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高金龙、王潞璐同志为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决定免去:
牛田霞同志的区医疗集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张赞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朝阳同志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王敏同志的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申向阳同志的区潞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